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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程影像诊断服务规范》标准研制项目招标公示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31日 09:15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项目立足于深圳市远程影像诊断服务现状和发展规划,探索实现深圳市远程影像服务的标准化,促进远程影像诊断服务模式的完善与创新。《深圳市远程影像诊断服务规范》为相关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远程影像诊断服务工作提供标准。

投标方资质要求

投标方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 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方应为标准研究和服务相关机构,且为本项目标准应用实施的非利益相关方。

(4) 投标方应获得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方作为主要承担或参与单位,负责主导或组织标准研制、标准化课题研究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各不少于2项。

(6) 投标方承担的标准化项目或参与编制的技术标准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各不少于2个。

有意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6月6日上午12点之前将投标书3份(密封),交送物流与配送科进行竞争性谈判。需注意将两位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标明在投标书封面上。联系电话:0755-82256831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楼,罗湖医院物流与配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