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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医院集团骨科耗材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0日 10:3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医院集团拟对以下医用耗材项目采用公开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对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谈判: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人工关节类

进口、国产

2

创伤骨科类

进口、国产

3

脊柱类(含椎体成形材料)

进口、国产

4

外固定类

进口、国产

5

运动医学类

进口、国产

6

骨肿瘤类

进口、国产

7

其他类(含人工骨、记忆合金、可吸收材料等)

进口、国产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选择投一个采购条目或多个采购条目进行谈判。

一、相关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书2份,提交预审的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按顺序装订):

1. 封面(注明投标公司、投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 制造企业经销代理授权书(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唯一的合法代理商)

5. 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 (附法人代表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表1)

6.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

7. 投标产品目录(须按附表2格式内容,预审时不填报价)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盖企业红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名。

二、采购方式

1. 品牌预审:本次招标采用品牌筛选方式,由随机抽取的骨科专家对所有投标产品进行综合评定。以“质量为基础、价格合理、综合评标”为总原则,品牌筛选从产品技术质量(重点指标)、深圳三甲医院的使用情况(重点指标)、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配送效率、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每一类进口选3个、国产选3个初步入围。

2. 价格谈判:从候选品牌中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对比以往进价及市内其它医院同品规产品的进价进行价格评议。

3. 中标结果:根据综合评定与价格评议,按需最终评出各类产品进口、国产各前一名或二名为中标产品,给予公示及签约。

注意事项:

仅接受国内生产企业、区域总代理或指定一级代理商、进口产品国内区域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直接参加公开采购,且参与公开采购品牌要求在广东地区至少有3家以上“三甲”医院在用。

参加过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平乐骨科、北大医院、市中医院、南山医院等医院骨科耗材招标中标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近期供货票据(相关依据提供越多,在品牌筛选评标体系中加分项得分越多) 。

供应商标书提交时间:供应商须在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2日12 时期间将上述材料送交预审,逾期不受理。

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层-罗湖医院物流与配送科

联系人:骆锦添 联系电话:82307006 18899776020

附件下载:/uploadfile/2015/1120/2015112010402948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