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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2018采购公告70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17:2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提高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根据《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罗湖区中医院现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类别:中药配方颗粒类(普通中药配方颗粒)

二、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

三、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

四、采购品种: 448 种(详细清单请联系周老师,联系电话:0755-82311587 )

五、供货周期:叁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中标供应商:一家中药配方颗粒公司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1.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和国家局或广东省颁发的生产批件等。

2.企业2017年度配方颗粒销售总额≥10亿元(以税务部门纳税报表为依据)。

3.申报品种必须包含医院全部常用配方颗粒。

4.二甲或以上服务医疗机构案例(提供近3年合同复印件关键页)。

5.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承诺采购周期内保证列入本次采购所有配方颗粒正常供应。

6.投标文件份数:叁份(壹正贰副),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封面标明两个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提供企业诚信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在五个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中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www.zfcg.sz.gov.cn; 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 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拷贝采购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及投标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 10月 11日起至2018年 10月 18日 17时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楼物流配送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院内采购结果,择期公示。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5901374

附件:/uploadfile/2018/1011/20181011052113409.docx